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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法制讲座

李鹏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
2000-04-30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(记者沈路涛、王炽)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十四次法制讲座。李鹏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。他强调指出,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,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,坚持对外开放,要善于运用国际法来处理国家关系和国际事务,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
今天的讲座由外交学院副教授江国青主讲。他围绕国际法的概念与当今的发展、国际条约是当代国际法的最主要渊源、条约的缔结程序、条约的遵守与适用等内容介绍了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几个问题。

讲座开始前,李鹏委员长发表讲话。他说,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,是各国进行国际交往的行为准则。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。随着世界经济、科技的迅速发展,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,国际交往越来越广泛,国际法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不断增强。

李鹏说,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、掌握国际法知识,对于我们做好人大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。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,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,也是我国缔约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要行使好这项职权,就需要了解条约的种类、缔约权、缔约程序、条约的保留等有关国际条约的知识,并从维护国家利益、民族尊严和促进国家间关系的发展出发,对提请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国际条约和重要协定,围绕主要问题,进行深入审议,作出决定,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。

李鹏指出,中国是信守自己的承诺的国家。我们遵守由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。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中,我们通过将国际条约的有关内容制定成国内法等方式,在国内适用我们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。今后,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,在制定有关法律时,坚持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,处理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。

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、邹家华、王光英、布赫、彭珮云、何鲁丽、丁石孙、成思危、许嘉璐和秘书长何椿霖,以及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委员、列席人员听取了讲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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